女子出轨男友外甥后转账30万挽回,两年后分手起诉返还,法院判了
恋爱赔偿金能追回吗?出轨后,为了挽回男友,小许向男友小李转账 30 万作为补偿。
但是,最终双方还是未能修成正果。分手后,小许认为,自己付出的 30 万元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有条件赠与,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小李将这 30 万元归还给她。小许的诉讼请求,能获得法院支持吗?
为挽回感情
支付 30 万元赔偿金
小许和小李于 2018 年相识,相恋。但是,在与小李相恋期间,小许并没有做到对男友保持忠诚。
2020 年,小李发现,小许与自己的外甥小李发生了不正当关系。愤怒之中,小李要求与小许分手。
为了挽回小李的心意,小许以书信的形式坦白了一切。她说:" 我深刻地反省自己,为了隐瞒实情,我一次次的欺骗你,让你心里承受着巨大的痛苦。我现在决定痛改前非,用我的真心弥补我的过错。"
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,在此后的两天内,小许向小李的银行账户分两次转入了共计 30 万元。
分手后
恋爱赔偿金能追回吗?
然而,2022 年,小李还是和小许分手了。分手的理由为,小李发现,小许仍和自己的外甥保持着联系。
二人分手后,小许要求小李将此前的 30 万元还给她。
小许认为,当初自己将这笔钱转给小李,是因为她相信小李会与自己结婚。这笔钱的性质,是基于维持恋爱关系,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有条件的赠与。如今,二人已经分手,结婚无法实现,小李理应将这 30 万元返还给她。
小李则表示,他不会将这笔钱还给小许。在他看来,小许多次出轨,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伤害。这笔钱,是具有赔偿性质的给付。
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,结合双方陈述、同居情况,给付钱款的时间和性质,该笔转账的性质更接近于小李的陈述。即小许恋爱期间出轨他人后,为了与小李继续交往而进行的自愿给付。因此,这笔钱的性质,并非单纯法律意义上的赠与。
在小许自愿给付钱款后,双方又继续交往了两年。因此,小许无权要求小李返还该笔款项。最终,小许的诉讼请求,未获得法院的支持。
来源:新闻晨报